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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发表于 2020-3-25 02:00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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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7日下午消息,近日,受司法界关注多时的“花呗取现”非法经营第一案终于宣判,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获悉,杜某某非法经营“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,构成非法经营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这也是海口首例因为利用“花呗”进行非法取现而入刑的案件。
“花呗”是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,面向支付宝注册用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。由于花呗是无法直接提现到支付宝的,只能用于消费支付。因此,蚂蚁花呗提现到支付宝需要使用一些技巧,甚至有这种教人取现的群。
2019年中,90后杜某跟他的同伙在电商平台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取现,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牟利。
经公安机关侦查,在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13日期间,杜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,在海口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,从“花呗”取现共计470余万元,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。
令人唏嘘的是,在犯案期间,这位90后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罪。在庭审中,杜某表示“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,我只得到几千元。我以为取现的是电商用户,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。”
“‘花呗’作为一款互联网时代的消费信贷产品,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,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。但从根本上来讲,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,利用‘花呗’通过虚假交易取现,实质上仍是一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结算行为。”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蔡明洋评价说。
和信用卡取现型犯罪不同的是,像杜某这样通过“花呗”取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,之前的确没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。不法分子由此想当然地认为找到了法律的漏洞,找到了生财的捷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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